師儒之道在歷史上的分歧與衍變

         從周武王姬發奮起革命,推翻殷商末期紂王的暴政,建立諸侯分封,中央集權的周朝封建制度,大致相似歐洲歷史上的聯邦政體。但周朝封建制度,並非猶如歐洲中古時代奴隸制度的封建。周代的政治,是以文化為中心的政體,由周公姬旦制訂禮、樂、刑、政制度,並以師儒之道為最高導向,所謂:「師以德行教民」,是注重全民的道德教育為基礎;「儒以六藝教民」,是以全民自治的文武合一和生產技術相結合為根本。但時勢的趨使,無論任何一種體制,始終難逃盛極必衰的自然規律,既如周初封建體制和師儒之道的精神,經過幾百年以後,也便衰落而變質。

       到了春秋時期開始,所謂師儒之道的禮、樂遺風,只有周公後嗣的魯國大體上還保有周禮文化儒術的規模,所以便有出生在魯國的孔子,起而祖述王道遺制的精神,「刪詩書、訂禮樂」,傳述德行之道和六藝(禮、樂、射、御
、書、數)相結合,保留兼備師儒為一的教化,做為後世的準則。孔門弟子,如顏淵、曾參是傳承孔門以道兼藝的精神,至於子游、子夏等人,稍有不同,是以文藝兼道為主,因此,春秋末期,在魯定公、哀公時期的魯國,還能保留周魯儒術最為純樸風氣,這也就是後世和現在所說儒家學術思想突出成家的主要時期。

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秦 漢 階 段

         戰國開始,除孟子以外,如由儒家衍出的荀子(荀卿)儒術,便大有不同於曾子、子思傳承的道貫,而且由孔子所訂定的六經(詩、書、易、禮、樂、春秋)的傳說,也便各自主守師承,顯現分歧了。秦始皇統一天下,由荀子的弟子李斯為相,建立以法治為主的政權,便完全捨棄周魯儒家的典範,因此在秦、漢交替的七十年間,所謂儒家經世之學,幾乎命如懸絲,不絕如縷。
        劉漢興起的初期,舊史所稱譽的文(文帝)景(景帝)之治,它的文化政治精神,大體上是以黃(黃帝)老(老子)的道家思想和刑名(法治)相摻雜為主體。再傳到漢武帝時代,才有所謂「盡黜百家、一尊於儒」的時勢出現。如果我們站在現代思惟法則來追論漢武帝時代的文化歷史演變,對於「罷黜百家」之學的得失成敗,實在難下定論。但自漢武帝到漢宣帝以後,漢朝政權政府中的人才、如公、卿、大夫、士、吏等各階層,大致來講,確實是彬彬多文學之士,蔚成一代風規。
        東漢以後,號稱儒生數萬人,對五經章句訓詁的學問,反而愈來愈疏懶,一般所謂的高名善士,不但不能以周、孔之學致君於堯舜,更不能感化皇帝背後的一群太監。在朝廷中的有學之士,厭惡太監們的擅權和專橫,一般自命為君子的儒生,不能如君子的周而不比,反而形成如小人們比而不周的黨派,因此與太監們競鬥權力,在歷史上便首先出現東漢特出的黨禍,終使劉漢政權,陷於衰落敗亡了事。但我們在前後《漢書》中,注意儒林的傳記,便可知道兩漢經師家法和授受的秩序,雖然對於周禮師儒之道的精義,並未能達到最高領域,而在那個時期中被認為名儒大臣們的章疏文辭,祖述周、孔法言,對於輔助當時現世的政治和教化,還是相當有力,所以歷史學家們認為漢儒:「朝秉綱常,士敦名節,拯衰銷逆,多歷年所,則周魯儒生之效也」。這些雖是秉筆寫歷史的儒家們所說的主觀之言,在儒言儒,大致也是事實,不能完全厚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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